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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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1616~1911)是由满洲在远东建立的国家,它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个古代国家,也是中国的亡国历史时期之一。于公元1911年被由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自此中国步入共和。
清史简叙
清朝前期,满清殖民统治者通过血腥屠杀,剃发易服和文字狱,从肉体和精神上,彻底摧垮、奴化以汉人为代表的各个民族,尤其是汉人上层士人的民族精神和意识,以保持满人的殖民统治地位的稳固。同时由于小冰河时期结束,所导致的气温回暖以及美洲高产作物(土豆、番薯,玉米)的进一步推广,经济在战后得到惯性恢复,这一时期也被鼓吹为“康乾盛世”。在这个粉饰的“盛世”之下,民族矛盾和社会危机不断加剧,已然到了穷途末路。
清朝后期,它成为英,法等新兴殖民国家侵略扩张的新对象。以英国为首的西方新兴殖民国家,先后发动了两次鸦片战争。老牌的殖民者清政府与之签定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为维护其统治,晚清政府开展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奠定了近代中国民族工业的基础。1898年,光绪帝开始了戊戌变法,但受到了以慈禧为首的满清保守势力的阻扰,变法失败。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各省纷纷宣布独立。1912年,溥仪退位,清朝结束,至此共十帝,历268年。
清朝统治者对内:在政治上,采取了满人为主,汉臣为奴的“以奴治奴”的政策,并实施了分治和离间的反动民族策略;在文化上,制造文字狱,压制和禁锢汉人进步思想;在经济上,重农抑商,倡导小亚细亚式,小农与小作坊的自然经济。对外:为了提前杜绝汉人为首的各民族可能的反抗复国,实行海禁和沿海迁界,进而闭关锁国,拒绝外国先进思想和技术。这1些政策虽然维护了满清的“疆域扩张”和“社会稳定”,但由于清政府殖民和反动的本质特征,导致了其统治时期内此起彼伏的民族问题,和中国近代一百五十多年积贫积弱、屡遭侵略的屈辱历史。总之,清朝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是消极的。
清军入关(1616~1644)
后金建立
清朝的建立者是满州。它的前身为满洲女真人,起源于西伯利亚冻土地带的通古斯民族,由于沙俄东扩而流窜到明朝东北地区。明朝当局单方予以收留。满州女真人与辽金时期的女真人没有任何历史渊源,辽金女真人源自3000多年前“肃慎”,汉晋时期称“挹娄”,南北朝时期称“勿吉”(读音“莫吉”),隋唐称“靺鞨”,一度建立“渤海国”。辽金时期称“女真”,辽书中也作“女直”。辽金女真人建立了金朝,金朝灭亡以后,辽金女真人部分移居东北地区。
明朝初期,满州女真人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后又按地域分为建州、长白、东海、扈伦四大部分。明朝洪武时期,明朝欲压制北元残余势力,将其东北一带(今东三省)设立为“奴尔干都司”,开始著手控制今天东北三省所在的这一带的地区。建州女真的猛哥帖木儿(努尔哈赤六世祖)时为明朝建州卫左都督,北方的野人女真势力强大,南下压迫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儿被杀,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终定居于赫图阿拉(今中国辽宁省新宾县境内)。南移后,建州女真与明朝交往密切,部落聚合力提高,实力增强。
1583年,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袭封为指挥使,“以祖、父遗甲十三副”,相继兼并海西女真,征服东海女真,统一了女真各部。1616年,努尔哈赤叛明称汗,国号金,年号天命,定都于赫图阿拉(后改称兴京),即后来史书中所谓 “后金”。
明清战争(1616~1644年) 从努尔哈赤偷袭抚顺之役开始(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天命元年),至清摄政王多尔衮率清兵入关,占领北京为止,前后历时28年。其中重大战役愈十五六次,较小战役则更多。
1618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努尔哈赤发布“七大恨”的讨明檄文,起兵侵略明朝,举国震惊。同年,爆发了萨尔浒之战,明军惨败,后金的力量大增,它的政治野心和掠夺财富的欲望随之增长,由防御转入了进攻。1621年,努尔哈赤攻占辽阳、沈阳。1625春,努尔哈赤迁都沈阳。沈阳成为后金政权的统治中心。1626年,努尔哈赤在宁远战役中被明军的大炮打成重伤,不久死去。第八子皇太极继位。
1635年,皇太极改族名“诸申”(女真)为“满洲”,并于1636年在沈阳称帝,改国号“金”为“清”,改元崇德,正式建立清朝。1639年(崇祯十二年二月),皇太极发动松锦之战,1942年战争结束,明军溃败,洪承畴被俘降清。松锦大战标志着明朝在辽东防御体系的完全崩溃,明朝在辽东的最后防线仅剩下山海关的吴三桂部。从此,明朝山海关外,仅剩下宁远一座孤城。关宁锦防线被彻底摧毁。
1643年,皇太极病死,第九子福临继位,是为顺治帝。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李自成的农民军攻陷北京,明崇祯皇帝自缢于景山。李自成在北京建立大顺政权。明朝山海关守将吴三桂夹在大顺军和清军中间腹背受敌,迫于形势邀请摄政王多尔衮入关“平贼”。联军打败大顺军。李自成军一路南撤。随后多尔衮迎顺治入关,于北京再次即位,并定都北京。清军入关时颁发“剃发令”,因引起汉人的不满和反抗,于是废除此令。
清朝初期(1644~1661)
南明抗清(1644~1683年)
1644年后,中国南方先后出现了福王、鲁王、唐王、桂王等多个抵抗政权,史称南明,此外还有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张献忠的大西政权。1644年五月初三日,福王朱由菘监国于南京(崇祯皇帝的堂兄弟)。十二天后即皇帝位,以次年为弘光元年。弘光政权的人事大权基本操控在凤阳总督马士英的手上,导致政府间内斗不断。南京政府内部阉党余孽专权,弘光帝不理政事,沉湎酒色。
1645年(南明弘光元年,清朝顺治二年),清军南侵,攻打重镇扬州,守城将领史可法率城中军民死守七日七夜,同年四月二十五日(5月20日),扬州城破,史可法被杀,清豫王多尔衮下令对扬州军民进行屠杀,据幸存者王秀楚所著《扬州十日记》中记载屠杀共持续十日,故名“扬州十日”。同年五月,清军渡江,攻破南京,弘光朝廷覆亡。清军南京郊外进行屠杀。弘光帝在逃亡途中,由于叛将田维乘出卖而被擒,押解到北京后杀害。
清军占领南京后,又接连攻占苏州、杭州、松江、常州等江南土地。同年七月,明降臣孙之獬为报新主之恩而主动剃发,但因遭到满汉两班大臣的不耻,而恼怒成羞,随向多尔衮复荐“剃发易服”,于是多尔衮重新下令剃发,“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规定所有汉人都必须剃发。此举遭到江南汉人的强烈反抗,以嘉定的反抗斗争尤为惨烈,于是清军三屠嘉定,而嘉定民众无一投降者,死亡达二万余人(史称嘉定三屠); 江阴军民亦同仇敌忾,抵抗八十一日余,后城破,人口仅余“大小五十三人” ,军民共亡六万余人(江阴八十一日)。
福王政府覆灭后,鲁王朱以海即位监国于绍兴;唐王朱聿键称帝于福州,年号为隆武。但是这两个政权间却屡有摩擦。顺治三年二月(1946 年),清军开始征福建与浙江。同年六月,鲁王兵败,漂泊海上。同年八月,唐王被俘,旋被害,同年十一月,郑芝龙降清,唐王政府亡。同年十一月十八日,桂王朱由榔称帝于广东肇庆,改元永历。
永历政权建立后,其湖广总督何腾蛟、湖北巡抚堵胤锡,与已经被击溃的张献忠,李自成残部联合抗清,1647年(顺治四年),联军大败清军于全州,次年一度收复湖南全境;与此同时,江西金声桓和广州李成栋先后反清归明,出现了南明时期第一次抗清斗争的高潮。由于永历政权不能团结对敌,给了清军以喘息之机,何腾蛟、瞿式耜先后牺牲。1649年(顺治六年),清军举重兵进攻湖南,湖南再度沦陷。1650年,清军攻占广州与桂林。永历帝被迫退守南宁。
1651年,孙可望迎永历帝入贵州安隆所,并进攻四川,一度收复了四川大部。1652年,李定国率军8万东出广西,攻克桂林,直捣长沙,还进军广东,收复了两广失地,“两蹶名王,天下震动”。刘文秀亦出击四川,克复川南。东南沿海的张煌言等的抗清军队也发动攻势,抗清斗争再次出现高潮。此时,永历政权内部却出现了不和,孙可望同李定国之间矛盾爆发。1657年,孙可望降清,并勾结清兵大规模进攻云南。 1658年,吴三桂领清军攻入云南。1659年,清军三路入滇,永历帝逃亡缅甸。1661年(顺治十八年),吴三桂逼迫缅甸政府交出永历帝。1662年(康熙元年),永历帝在昆明被害,同年,李定国病死于猛腊。
永历帝被害后,全国大规模的抗清活动就只有夔东十三家军抗清与郑成功在台湾抗清了。李自成余部在湖南抗清失败后,转移到川、鄂山区进行活动,在夔州府以东地区继续抗清,称为夔东十三家军。康熙元年清军开始对其进行绞杀。1664年(康熙三年),夔东十三家军抗清失败。首领李来亨全家自焚。
1644年以后,郑成功坚持在东南沿海地区进行抗清活动。曾一度攻克过漳泉二府。1655年(永历九年),清军重兵南下,郑成功退守厦门金门两地。永历十一年,郑成功被封为延平郡王。同时,郑成功带领水军向舟山群岛进发。永历十三年,郑成功进入长江,攻占下瓜洲、镇江、江浦等地,进逼南京。结果被清军击败,不得不回到闽南大本营。 1661年(顺治十八年,永历十五年)郑成功派儿子郑经留守金厦,郑成功攻下了当时为荷兰殖民地的台湾。永历十六年,郑成功逝世。郑经从厦门来到台湾接手经营,并仍旧沿用永历年号。1663年,郑经放弃金厦两岛。1681年,康熙帝平三藩后开始着手占领台湾。此时,郑氏政权内部爆发内讧。1683年,康熙帝以施琅为水师提督进攻台湾。结果郑克塽剃发投降,明祚告终。
清朝中期(1661~1820)
集权削藩
康乾盛世
所谓的“康乾盛世”,起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平定三藩之乱,止于嘉庆元年(1796年)川陕楚白莲教起义爆发,持续时间长达115年。有些中国历史学家们将“康乾盛世”称为辉煌,是因为他们觉得它在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将中国传统社会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创造了中国历史的奇迹。他们认为国家统一的最终完成,社会经济的高度繁荣,学术文化的集大成趋势是“康乾盛世”最显著的历史特征。
文字狱
文字狱是扼杀人民思想的专制制度,最早出现于明朝时期,但以满清的文字狱最为惨烈。 满清南侵以来,对中原民族不但在军事上予以残酷杀戮,而且在经济上大肆掠夺破坏,尤有远见的是大量炮制文字狱,大搞文化压迫。早在清军入关不久,清廷就开始了对中华文化的压迫摧残。顺治二年(1645年),江阴人黄毓祺被告发写有诗句“纵使逆天成底事,倒行日暮不知还”,被指为反清复明,抄家灭门戮尸,儿女发配给旗人为奴。顺治四年 (1647年),广东和尚释函可身携一本纪录抗清志士悲壮事迹的史稿《变记》,被南京城门的清兵查获,在严刑折磨一年后,以私撰逆书的罪名流放沈阳。次年,又有毛重倬等坊刻制艺序案,毛重倬为坊刻制艺所写的序文不书“顺治”年号,被大学士刚林认为是“目无本朝”,是目无“正统”的“不赦之条”。由此清廷规定:“自今闱中墨牍必经词臣造订,礼臣校阅,方许刊行,其余房社杂稿概行禁止”,这就是最早的言论审查专制。 清代禁书真是五花八门,蔚为大观,令人有望洋兴叹,叹为观止的感慨。凡是涉及思想,历史,政治,以及民族问题的书籍被禁被毁,当然也在意料之中,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大量纯粹的科学,技术,经济方面的书籍也赫然在目,实在不知道统治者打的究竟是什么算盘了。凡是涉及明朝,比如明人的文集,明人的诗集,明代的历史,明代人物传记,被禁毁也不算出奇,但是许多为满清歌功颂德拍马奉承的书比如什么《大清典礼》《大清天定运数》,还有乾隆的爹雍正的作品《大义觉迷录》以及曾祖父顺治的作品也在禁毁之列。更离奇的还是甚至连明人选编或者写过评注的一些唐诗选集都在禁毁之列,比如《杜工部集筏注》《杜工部诗集》《杜工部诗集辑注》《杜诗详注》都在名单上。 《四库全书》所收古籍许多经过篡改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与清代统治者利益相关的明朝人的文学和历史作品遭到大力剿灭,而且殃及北宋南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对于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如岳飞《满江红》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匈奴”在清代是犯忌的。于是《四库全书》馆臣把它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清朝晚期(1820~1912)
清朝从乾隆后期更加衰落,腐败日益严重。继位的嘉庆帝和道光帝掌政风格更保守和僵化。19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大量向中国贩售鸦片导致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鸦片战争失败后,继位的咸丰帝所面对的时局是西方列强开始入侵,迫使清政府与其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中英《南京条约》。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后又签定了《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等。根据这些条约,清政府被迫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清廷的威信一落千丈,同时中国也自此逐步沦为半殖民与半封建的社会,主权受到严重损害。由于人民的负担逐年加重,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反抗运动,规模最大的太平天国运动,一度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挑战。
至1880年代,清朝军队的装备和洋务运动之前相比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在1884年至1885年中法战争期间的一系列战役中,清军和法军互有胜负。战后,清朝设立了海军衙门,并建成了近代海军舰队——北洋水师。
洋务运动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由于时人多数未明当时的国际形势,少数人的急迫性并无法改变多数官僚的旧思维,清朝的维新运动最终未达日本明治维新般的成效,结果导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并于1895年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随后,由光绪帝与梁启超和康有为领导发动的政治改革运动--戊戌变法,又被慈禧太后和满清保守派所反对,光绪帝遭软禁了,变法失败,因为只有103天,因此称为“百日维新”。
19世纪末,在《马关条约》的影响下,列强纷纷在中国强行取得“租借地”,划分“势力范围”(如俄国的势力范围是长城以北和新疆,英国的是整个长江流域,法国的是云南和两广,等等),大有一举瓜分中华之势。因此,中国国内的排外情绪开始高涨,引发义和团运动仇杀洋人,八国联军入侵。1901年因此而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慈禧太后为了拢络人心开始推行“新政”,进行了包括建立新军、废除科举在内的一系列改革。不久,中国发生了立宪与革命的改革路线之争,一开始立宪派占上风,清政府也答应实行君主立宪。不过,1911年5月组成的“责任内阁”中的大多数成员为皇族身份,故被称为“皇族内阁”,结果引发立宪派的不满。同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各省随后纷纷宣布独立,清朝的统治开始瓦解。清帝于1912年退位,标志着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制度的正式结束。到1916年,袁世凯恢复帝制,维持83天,1917年张勋又曾复辟清朝,但只持续了12天。
太平天国
伪满洲国
重大史实与认知
清朝在人文精神上比明朝有了很大退步。清朝初期和中期,推行民族牢狱式的统治。在经济上把关外落后的奴隶制带入中原,大力推行圈地投充等恶政,以供八旗子弟白白吃饷,他们常年寄生虫般的生活造成了清朝武力的退步(乾隆视察八旗军发现他们驰马坠地,箭箭虚发)也使得满清越来越依靠汉族军兵。除了推行奴隶制外,由于中前期不断穷兵黩武,尽管从越南引入了优良稻种,清朝还是到了乾隆年间才恢复到明朝万历年间的水平。
在政治上,明代君权松懈,但文官集团强大,而清朝却把君主专制推向了顶峰。为了巩固其统治,制造了多起文字狱。最典型的就是明末可以和春秋时代相比的晚明思潮在清代终结。知识分子不敢发表独立见解而是钻进故纸堆去考究古书,这就是所谓的钱嘉学派。不单是哲学思想连文学也有很大退步。如明末话本小说所透露的生动生活气息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枯燥的道德说教,只有看透世事的《红楼梦》《聊斋》给了人一笔亮色。由于清朝统治者刻意制造满汉之分,压制汉族先进思想,闭关锁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中国的落后。
清朝后期,成为了殖民主义者侵略扩张的新对象。西方列强先后发动了两次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与西方列强签定了一系列的不平条约。为了自强,晚清政府全国上下开展了洋务运动,“师夷长技以制夷”,然而当时只是看到了西人的外在所长(如船坚炮利),却看不到中西方本质的差距。所谓的同治中兴不过是回光返照,当然这为近代中国民族工业打下了一定基础。1898年,锐意改革立志变法的年轻光绪帝开始了“戊戌变法”。但与此同时,中国封建社制度已经走到穷途末路,以满清贵族为主的保守势力的阻扰新法,仍然叫嚣着中国宁与友邦(洋人),不与家奴(汉人)这样的愚蠢狭隘的口号,结果变法失败。
张献忠与四川大屠杀
永不加赋的谎言 范文澜等所著《中国通史》中:“新增人丁永不加赋”,是从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年)年开始实行的。它规定丁赋的征收,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银额为准,以后新增人丁,永不加赋。……
丁赋和田赋,在摊丁入地以前,是两个并行的征课项目,田赋按亩征收,丁税则计口征收。由于丁税对农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所以无地农民,为了拒纳丁银,往往被迫逃亡。这种因人丁逃亡而征不足额的情形,从清初至康熙五十年间,始终存在。在“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诏令”中,康熙也承认有久、十丁之户,也只一、二人交纳丁税。这说明,在颁布“诏令”之先,丁税之未能足额,已经是既成的事实。为了达到足额征收的目的,顺治十一年(一六五四年)规定编审人口,要“逐里逐甲,审慎均平”,“如有隐匿捏报,依律治罪”。然而,即一直到康熙宣布“新增人丁永不加赋”的“诏令”之前一年,各省编审人丁,仍然未将加增之数,尽行开报。地方官未尝不力求足额,免干罪戾。可是这样的严攫遍索,而仍然不免于征不足额,原因是很清楚的。那些没有交纳钱粮的余丁,决不像康熙所说,实在 “优游闲居”,“共享安乐”,他们其实已经是“老幼无立锥”,“逃亡无踪迹”。
在康熙五十五年(一七一六年),户部议定的执行条例中,规定了“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数”的具体办法:一户之内,如同时有新增之丁和开除之丁,即以所增抵补所除,如新增之丁不足以抵补开除之丁,即以亲族之丁多者抵补;又不足,即以同甲、同图之粮多者顶补。这种办法,就连为清王朝唱赞歌的人也加以非议,认为这是“丁倒累户,户倒累甲”,“在官谓之补,在民谓之累”。
可以看到事实是这样子的,首先,条令实施之前,丁银难征已经是既成事实;官员虚报丁数,造成老百姓苦不堪言;而真正实施的时候,“永不加赋”却成了“永不减赋”,没有实际意义甚至比以前更糟。而继“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之后不到十年,就开始试行“摊丁入地”,彻底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变成了一句没有意义的空话。
政治制度
努尔哈赤起兵时实行的是军民合一的八旗制度,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重大决策由贵族共同讨论决定,是为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后皇太极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仿明朝制度设立六部,试图逐渐削弱满洲贵族权力。皇帝试图实行中央集权的努力主要集中于清朝前期。
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顺治皇帝对八旗制度进行改革,由自己亲自掌握正黄、镶黄、正白三旗,形成了“上三旗”和“下五旗”,改变了以前八旗由不同王公掌握的局面,同时加强上三旗的实力,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有所削弱。
清朝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以前尚书均由满人担任,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规定尚书及侍郎满、汉各一。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都察院。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康熙皇帝设立南书房,起初是康熙帝为了与翰林院词臣们研讨学问,吟诗作画而设。因在乾清宫西南角特辟房舍故名南书房。由于南书房“非崇班贵檩、上所亲信者不得入”,所以它完全是由皇帝严密控制的一个核心机要机构,随时承旨出诏行令,这使南书房“权势日崇”。南书房地位的提高,是康熙帝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同时将外朝内阁的某些职能移归内廷,实施高度集权的重要步骤。
雍正七年(公元1729年),清军在西北与准噶尔蒙古激战,为及时处理军报雍正皇帝始设军机房,雍正十年改称军机处。乾隆皇帝即位后服孝,安排数位“总理事务王大臣”进入军机处,故改名总理事务处。乾隆二年(公元1737年)乾隆服满亲政,总理事务王大臣等自请罢职,恢复军机处名称,自此遂成定制,军机处成为直接对皇帝负责的核心权力机构,满洲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更被削弱至几乎可忽略不计,政治权力全部掌握在皇帝手中,成为清代中央集权制度的顶峰。直至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初十清廷宣布成立“责任内阁”,军机处废止。
疆域划分
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清朝统一全国后的疆域是:北起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及西伯利亚,南至南海,包括“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今西沙群岛、南沙群岛等岛礁,西南达西藏的达旺地区、云南省的南坎、江心坡地区等缅甸北部,西尽咸海与葱岭地区,包括今新疆以及中亚巴尔喀什湖,东北抵外兴安岭,包括库页岛,东南包括台湾、澎湖群岛。总面积达1300万平方千米。除此之外,周边国家如朝鲜、安南(越南)、南掌(老挝)、缅甸、琉球、廓尔喀(尼泊尔)、哲孟雄(锡金)、兰芳共和国等则为清朝的保护国。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沿袭明制,但根据自身实际做了很多改革,如东北三省、少数民族地区、西藏、新疆等地区行政区划和内地不同。
内地行政区划
清朝继承元明以来的分省建制,以省为地方上的最大行政区域,下设府、厅、州、县,构成地方上的省、府、县三级基本行政系统组织。
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 定顺天府之地为四路厅、二十四州县,州县隶属于路厅。设官有兼管府尹事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特简。府尹正三品,府丞正四品,俱各一人。府尹总管京畿及四路的政令条教,“以成首善之化”,比一般府尹权力大,品级高,如升调州县官,可与总督会衔。府丞掌学校政令。属官有治中、通判,经历司经历,照磨所照磨,司狱司司狱,皆汉人。儒学教授,满、汉各一人:所辖四路厅同知正五品,各一人;州、县,知州、知县正七品,俱各一人。大兴、宛平二县并与五城兵马司分区而治,比外县高一品级。
天聪八年设盛京,顺治元年入关,原来盛京的六部俱废。自顺治十五年至康熙三十年又重建户、礼、兵、刑、工五部。均置侍郎以下官,称“盛京五部”。又设盛京内务府,为外地所无。自顺治十年设辽阳府,十四年更名奉天府,至光绪三十三年改行省。奉天府所辖地方为府二,兴京同知一,直隶厅一、厅二,州五,县十四。设官有兼领府事大臣一人,由盛京五部侍郎内特简,后归盛京将军兼辖。府尹,满洲一人;府丞,汉一人,品级同顺天府。属官治中、围场通判、库大使、经历、司狱、巡检兼司狱、府学教授,俱各一人。府尹主府事,小事决之,大事呈报。
总督为省级的最高长官,全称为总督某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或兼巡抚事。清朝一共建立了二十三个省,其中内地十八省为沿袭旧制或以旧制为基础,其余在边境并为清末所置。这些省是: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台湾、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其中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台湾为后设。
总督之下设巡抚,其全称为巡抚某省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或节制各镇,职权很广泛。有的加侍郎衔,为正二品,否则为从二品。巡抚基本上是管一省,也侧重于军事,但比总督管民政更多,为总管一省军事、行政、监察及教育在内的高级长官。清朝所设巡抚共二十一人,其中由总督兼的有奉天、直隶等八人,单独设的有江苏、安徽等十三人。山东、山西等五省巡抚皆兼提督衔,贵州巡抚兼节制兵马衔。
各省设提督学政一人,由侍郎或科道进士出身的官员中委任,带原品级,掌学校和科学考试之政令。
各省设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使司或藩司。布政使为从二品,每省一人,但江苏设二人。布政使实际是一省长官,上承朝廷旨令,下帅府、州、县官,但因有督抚之设,渐居次要。其属经历司经历、都事,照磨所照磨,理问所理问,库大使、仓大使等,分掌出纳文书、照刷案卷、审核刑名以及保存档案、财政收支等。
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简称按察使司或臬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比布政使地位略低,掌司法监察,“澄清吏治”,常与布政使并称为“布按”。其下设知事掌勘察刑名,司狱检察囚犯,经历、照磨所掌同藩司。
各省设道员,正四品,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又有管河道或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其他如驿传道、海关道、屯田道、茶马道等,一般由当地同品级官兼道员。作为布、按副使者,有分守道与分巡道。守道由布政使下的参政、参议发展而来,巡道是按察使下副使、金事演变的结果。初设只辖一府,或数道同辖一府,后来有的统辖全省,有的分辖三四府之地。为此,守、巡二道由原来临时性差使变为固定的地方长官。而且前此守道主管钱谷,巡道侧重刑名,久之两者各加兵备衔,所掌渐趋一致。乾隆、嘉庆时又准其密折封奏,权势日益加重,以致有人视道为省下、府上一级地方行政机构。实际上道不完全具备地方政府性质,不过是省级行政机构的派生物。
府是省之下的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知府为一府长官,从四品,掌总领属县,宣布条教,兴利除害,决讼检好。三年一考属吏,具其优劣上报。一切要政皆需通过督、抚允准乃行。清朝以知府“为承上接下要职”,故严谕督、抚对其考核。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协助知府,分掌粮盐督捕,江防海防,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众诸职。属官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
在府之外,同时还有直隶厅、州和一般厅、州。凡统治地方人多并直隶于布政使司的为直隶厅、州,地位与府大致相同。厅设官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州设官知州正五品,州同从六品,州判从七品。清朝在全国设有直隶厅四十一个,直隶州七十三个。其外的厅、州,称为散厅、州,地位略同于县。至清末,全国已设散厅七十八个,散州一百四十五个。散厅、州设官与直隶厅、州相同,而品级差一等。散厅、州属府管辖,个别的隶于将军或道员。
县是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清末全国设一千三百五十八个县。每县设官为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正八品一人,主簿正九品,无定员。知县掌一县治理,主要是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掌稽检狱囚。
农业概况
康熙帝在位60多年间清政府奖励垦荒屯田,重视兴修水利,多次减免租税,经济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雍正帝继承父业,社会经济继续发展,到乾隆时期,社会经济呈现繁荣景象。历史上称这一时期为“康乾盛世。” 清朝前期的100多年里,耕地面积增加了40%以上,人口迅速地增长到3.6亿。清政府提倡各省因地制宜,采用多种种植方法,使粮食产量大幅度提高。高产作物甘薯的种植,由福建、浙江等省推广到了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经济作物桑、茶、棉花、甘蔗、烟草,种植面积扩大了,当时已经成为商品。
康熙帝曾将双季稻的栽培,推广到江北部分地区。乾隆时期,清政府提倡改革耕作方法,大力推广多熟种植。广东部分地区收获早稻以后,又插晚稻;收获晚稻以后,再种油菜或甘薯,一年三熟。江西土薄,早稻收获以后不能续种晚稻,就种荞麦,一年两熟。由于南方多熟种植的推广,每年可增产粮食60多亿公斤。 清朝时候,专门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民增多了。北京郊区的菜农,利用“火室”、“地窖”等设备,在冬季栽培韭黄、黄瓜等新鲜蔬菜,拿到市场上出卖。
乾隆年间,原来不种棉花的河北一些地区,栽培棉花的占十之八九。清朝前其,甘蔗种植遍及东南沿海各省。广东一些地方种植的甘蔗,往往上千顷连成一片,远远望去像芦苇一样。 清朝时期,人口的大量增加主要原因是美洲植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推广。玉米、番薯、马铃薯等多种农作物从明代就自美洲经南洋输入。《农政全书》详细记述了番薯的种植、贮藏、加工法。讲到番薯育苗越冬、剪茎分种、扦插、窖藏干藏等技术,是最早系统介绍番薯种植法的著作。此后清人陈世元撰《金薯传习录》,记述了冷床育苗,包世臣《齐民四术》中记述了翻蔓技术,番薯种植技术逐渐完善。 但是番薯等高产作物也有其弱点:营养低且单一、味道差,可深加工的价值少。作为一时的救急尚可,长期为主食必然导致人的营养不良,“面如菜色”,身体素质大幅下降,也必然影响人的正常智力发育。经过清初到中叶100多年的兴旺蓬勃,“番薯盛世”也就终于走到了尽头。
大事年表
1583年,太祖爱新觉罗·努尔哈赤袭封为指挥使,开始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 1616年,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称汗,国号曰大金,史称后金,年号天命,定都于赫图阿拉 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为由发动叛乱。同年,爆发了萨尔浒之战。 1621年,后金迁都辽阳。 1625年,后金迁都沈阳。 1635年,太宗皇太极废除女真族名,正式定族名为“满洲”。 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大金」为「大清」 1640年,明清松锦之战开始,至1642年结束。明将洪承畴降清。 1644年,李自成攻陷北京,崇祯帝在景山吊死。明朝覆灭。同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明宗室福王、鲁王、唐王、桂王先后建立南明政权(1644~1661年)抗清。 1661年,郑成功据台湾反清。同年,永历帝(桂王)被俘,南明政权告终。 1662年,永历帝于昆明遇害。 1673年,康煕帝下令削藩,三藩之乱爆发,至1681年被平定。 1683年,清军攻台湾,郑氏投降,中华全境统一。 1685年至1686,清军于俄军两度雅克萨之战,清军大捷。 1689年,中俄签订《尼布楚条约》,确立两国边界。 1690年至1723年,康煕帝屡征准噶尔、青海。平定新疆叛乱。 1712年,清政府宣布此年(康熙50年)以后,「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1723年,清政府宣布开豁乐户贱籍的,大批明朝永乐时代遭到迫害的建文忠臣女性后代得以从良。 1747年,乾隆帝开始征伐藏边回疆等地,自记「十全武功」。征伐直到1792年结束。 1760年,乾隆拟「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碑」, 1776年,清乾隆四十一年,清朝人口达31150万。同年,乾隆帝开始宠信和珅,使清朝步入中衰。 1782年,《四库全书》编成,分经、史、子、集四部。 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清朝中央政府制定和颁行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同年,英使马嘎尔尼来华,要求开放贸易被拒。 1796年,川陕白莲教起事,至1805年平定。 1813年,英使马嘎尔尼第二次来华亦无功。 1820年,清嘉庆二十五年,清朝人口达38310万 1839年,林则徐于虎门销毁鸦片。 1840年,中英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1840~1842年)。 1842年,中英签订《南京条约》,英占香港岛,开放五口通商。 1843年,中英签订《五口通商章程》,《虎门条约》。同年,洪秀全创立拜上帝会。 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订立。 1851年,清咸丰元年,清朝人口达43610万。同年,拜上帝会在广金田村起事,建号太平天国。 1853年,太平军攻入南京,改名天京,定为国都;并颁《天朝田亩制度》。 1856年,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4860)爆发。英法联军侵华。同年,天京事变。太平天国内讧,渐趋败亡。 1858年,英法联军攻陷大沽,清廷与两国签订《天津条约》,又与俄签订《瑷珲条约》。 1859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中国, 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攻陷北京。中英、中法、中我分别签订《北京条约》。 1861年,8月咸丰在热河驾崩。11月1日,辛酉政变,慈禧太后登上中国政治舞台。同年,洋务运动(1861~1894年)开始,创办军事工业、实业,编练陆海军设西式学堂。 1864年,洪秀全病死,清军攻入南京,太平天国败亡。同年,中俄签订《勘分西北界约记》。 1883年,中法战争(1883~1885年)爆发, 1885年,中法签订《越南条约》,法占领越南。 1888年,清廷建立北洋水师,加强军备,巩固海疆。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1894~1895年)爆发。同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 1895年,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割让台湾及辽东半岛。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同年,洋务运动宣告终结。 1896年,《中俄密约》签订;此后列强纷纷在华租借港湾,划分势力范围。 1897年,德国强租胶州湾;沙俄占旅顺及大连。 1898年,6月,光绪帝在康有为等推动宣布“戊戌变法”,同年9月,慈禧发动政变,变法失败,又称“百日维新”。 1899年,义和团兴起,在山东各地杀教士、教民。 1900年,6月21日,慈禧对全世界宣战。8月16日,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同年,兴中会惠州起义失败。 1901年,清政府和西方列强十一国签订《辛丑条约》。清廷下令筹划新政。 1905年,清政府罢科举,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同年,孙中山创立中国同盟会,提出三民主义。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 1907至1908年,同盟会发动六次起事均失败。 1908年,光绪帝、慈禧太后先后驾崩;宣统帝即位。 1911年,4月黄花岗起事未成;5月清攻府宣布铁路国有,引起保路风潮;10月武昌起义,南方各省纷纷宣布独立,史称辛亥革命。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布成立。2月12日,宣统帝溥仪宣布退位,清朝统治被推翻。
名人与满清
钱穆的观点:近代国学、历史学家、教育家钱穆在其作品《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提出清代政治最大的弊病为部族政治。钱穆这样写道:「尤其是清代,可说全没有制度。它所有的制度,都是根据著明代,而在明代的制度里,再加上他们许多的私心。这种私心,可说是一种「部族政权」的私心。一切有满洲部族的私心处罚,所以全只有法术,更不见制度。 ……总之清代在制度上,实在也没有几项值得我们今天之再称道。」
章太炎的观点:近代国学大家、思想家、民族主义革命家章太炎认为「满清和蒙元」的历史应该归到「四夷列传」,并写有《正仇满论》中间诸如「进不知政 退不知农商」、「无一不足以丧吾大陆」等观点。
孙中山的观点:在满清二百六十年的统治之下,我们遭受到无数的虐待,举其主要者如下:(一)满洲人的行政措施,都是为了他们的私利,并不是为了被统治者的利益。 (二)他们阻碍我们在智力方面和物质方面的发展。(三)他们把我们作为被征服了的种族来对待,不给我们平等的权利与权益。 (四)他们侵犯我们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五)他们自己从事于、或者纵容官场中的贪污与行贿。 (六)他们压制言论自由。 (七)他们禁止结社自由。(八)他们不经我们的同意而向我们徵征收沉重的苛捐杂税。 (九)在审讯被指控为犯罪之人时,他们使用最野蛮的酷刑拷打,逼取口供。(十)他们不依照适当的法律程式而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 (十一)他们不能依责保护其管辖范围内所有居民的生命与财产。
满清卖国条约一览表
1858年[咸丰八年] 5月28日,沙俄乘英法联军进攻天津时,用武力迫 使清政府签定不平等的 "中俄瑷珲条约"。清方由黑龙江将军 "奕山"与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在瑷珲签订。从此我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六十馀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只在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以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并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昔,瑷珲城方圆五公里,有内外用松木制成的城墙,两木之间填入黄 土。高约六米,有深护城河。当年约有人口四万多,其中商人约叁千多人。目前只馀余留下一颗松树,称"见证松",让后人凭吊。积弱的清王朝前后签定了一千一百多个不平等的可耻条约,其中四十多个条约影响深重。
满清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1. 中英 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 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 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 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 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7-4-1895;
32. 中日 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 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 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 中英 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 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注:
一. 辛丑赔款本为四亿五千万两,平均每名中国人赔款一两,卅九年还清,年率四厘,母子利息,共约十亿两库平银。另加民间赔款二千多万两。以关税,盐税作保。中国从此失去关税主权,国内工业倍受摧残。
二. 以上是我所能收集到的较为重要的条约资料。
三. 中美增续条约是美前公使蒲安臣未经中国政府同意而私自签定的,当时他任中国顾问。
四. 更须估计当时货币的购买力,如以现时货币计算,可能是百倍或千倍之巨。
五. 列强所强加于中国的灾难是无限的,敬希同胞慎思。
六. 根据瑷珲历史陈列馆的档案,在北京条约中失去领土四十馀万方公里。外蒙未分界中有廿馀万方公里被强夺。加上外蒙的独立,中国共失领土约叁百卅馀万方公里。
七. 根据辞海记载:根据北京条约的内容,才有勘分西北界记约。故两条约中的失地只一次,即四十四万平方公里 (不知那一项符合史实)。
损失最大,掠夺最残酷的条约主要内容::
1.中英南京条约
强占香港。勒索钜款。中国赔偿英国鸦片烟价600万元、商欠300万元、军费1200万元,共2100万元(广州「赎城费」600万元不包括在内),分4 年付清。五口通商。《南京条约》规定,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英国在五口有权驻领事等官员,商人可以自由通商,不受只准清政府指定的「行商」进行贸易的限制。控制关税。领事裁判权。《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是英国人与中国人发生「交涉词讼」,或在中国领土上犯罪,其如何定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官)照办」,中国官员无权依据中国法律进行判处。片面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应该是缔约国双方的对等权利。但在中英不平等条约里,却只规定了缔约外国能够片面享受最惠国待遇。《虎门条约》规定:中国将来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八国联军侵华时俄国割、占我国150多万平方米土地。
2.中美望厦条约
美国人可以到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港口贸易或居住,并且淮许美国兵舰进入中国海港。美国货进出口,中国海关收税必须和美国领事商议。美国人在华犯法,「中国官员不得过问。」容许美国人在五口「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院、礼拜堂及殡葬之处。」
3.中英法俄天津条约
外国公使驻北京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江宁(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雇用外人外国人可在中国传教、游历通商外国人往内地游历通商;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来往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法国200万两
4.中英法俄北京条约
开天津为商埠准许华工出国;割让九龙司地方给英国发还天主教资产对英、法赔款增加到800万两
5.中俄瑷珲条约
中、俄两国以黑龙江及额尔古纳河为界,以北属俄国,以南属中国(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黑龙江下游以南、乌苏里江以东直至鄂霍次克海沿岸之地,由原属中国所有改为中、俄两国共管。俄国船只在黑龙江 及乌苏里江上拥有通航权。
6.中俄伊犁条约
中国要「偿还」俄国占领伊犁的「费用」五百万卢布。中国要将伊犁以南的特克斯河流域平原地带「割」与俄国。修订一八六三年【塔尔巴哈台界约】所规定斋桑湖方面的中俄国界及通商事务,以利于俄方。
7.中法新约(地点在天津)
中国放弃对越南之宗主国地位,承认越南为法国「保护国」中国在中越边界附近择二地为对法「通市」的商埠。法国在中国西南各省拥有兴建铁路的特权。
8.中日马关条约
中国完全放弃对朝鲜的宗主权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中国开放江南的苏州、杭州,以至长江中上游的重庆、沙市, 对日通商,日本并享有通至此等口岸的内河航行权。中国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有设厂权,并享最惠国待遇。中国「赔赏」日本军费二万万两。
9.中俄胶澳租界条约
租借山东半岛南部的胶州湾及其铁路权给德国
10.旅大租地条约
旅顺「租借」给俄国作为军港,大连「租借」给俄国作为商港,均以二十五年为期,但「可以延长」。在「租借期」内,中国军队不得驻在旅大地区。俄国再取得由旅大至哈尔溃之铁路修筑权(包括后来之所谓「南满铁路」),以及铁路沿线之利益独占权。
11.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租借「新界」予英国,共九十九年。
12.辛丑条约(满清政府与11国公使订约)
惩办端郡王戴漪等排外大臣。两年内禁止军火输华。中国向11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偿付,连本息共近十亿两)。作为偿付赔款的抵押,中国海关所收之关税、盐税,均为外国控制。各国自管北京使馆区。大沽口至北京之间的全部炮台,全部拆毁。清廷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13.东三省善后协约
日、俄分别于中国东北撤军后,清廷开东北三省之十六处城镇作为商埠对外开放(盛京省之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省之长春、吉林、哈尔溃、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省之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日本取得东北南部之安奉铁路之管理经营权。在东北的奉天(今潘阳)、营口、安东 (今丹东)等城市,划定日本「租界」等等。
14.黄埔条约
取得与英【南京条约】、美【望厦条约】相同之利益。
15.中英烟台条约
英国人得到进入中国西南边境「游历、探路」的权力。他们如果由中国内陆经西藏前往印度,清政府需通知驻藏大臣协助通行。
16.烟台条约续增专条
鸦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关一并缴纳税厘一百一十两(正税三十两、厘金八十两)后,由华商持凭单运往内地销售,中途不再征收任何捐税。
17.英藏拉萨条约
藏一切对外交往都必须经英政府批准;在中印边境的噶大克建立商埠;增开第二处商埠江孜。条约还规定赔付英军进藏所花费的七百五十万卢比,限七十五年内缴清
18.塔城界约
割让新疆西北,自沙渍达巴哈起,葱岭止约五十八万平方公里
19.穿鼻草约
(1) 割让香港(2) 赔烟价六百万元(3) 恢复广州商务
20.广州和约
7日之内缴广州"赎城费"600万元,赔偿英商馆损失30万元,清军退驻广州城外60英里,赎金交清后,英军退出虎门。
21、《满州里界约》
《满州里界约》共两条,其主要内容是:中俄两国重定由塔尔巴干达呼第58界点起,至阿巴该图第63界点,并沿额尔古纳河,至该河与黑龙江会流处止的国界。
1911年(宣统三年)5月,此次界务交涉,本应按照旧约规定,双方共同履勘水陆两界,但结果却完全超出了会勘的范围和旧约的规定,以致新设界点位置及水路国界与旧约不符。陆路边界线的6个界点全部南移,致使中国丧失数百平方公里土地。水路在界约中虽载明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但右岸应属中国的许多洲渚,却以臆造的“额尔古纳河旧河道”为借口,划归俄国。《满洲里界约》将旧约作了有利于俄国的修改,并就此重新划定了国界,是有损于中国领土主权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清王朝签订的最后一个丧权的边界条约。
